近日,一名外籍男子在光明新區打的時將背包落在車上,報警後僅20分鐘,民警成功將背包找回。經清點,包內財物、證件等物品一樣不少。(1月4日《南方都市報》)
  丟了個東西,對自己很重要,你會選擇報警嗎?關於這個問題,我問過身邊很多的朋友,沒想到得到的答案幾乎都是不會。問原因,答案卻五花八門,有的“不想麻煩領導”,有的擔心達不到警察的立案標準,當然也有自己怕麻煩的——但他們幾乎都說到的一點則是:報警了也不會找到。
  有關於國人丟失物品報警,警方推三阻四,外國人丟了東西,全城搜索的新聞,其實已經出現了很多次。最典型的是2012年日本游客河源啟一郎的自行車在武漢被偷,武漢警方全城尋車,並連夜送還。相比於普通百姓丟自行車、電動車即使報案也都杳無音訊,這種外國人享受到的VIP待遇確實讓國人羡慕嫉妒恨。前不久南昌一位記者自行車被盜,多次報案未果,不得不給公安局局長寫公開信,可見待遇如雲泥之別。
  從理論上說,財物丟失,特別是被盜,向警方報案求助,可說是天經地義。警方在接到求助或者報案後,給每一個國民提供幫助也是其職責所在。可現實的情況,則不盡如人意。這又到底是怎麼回事呢?
  當然,這樣的問題放在警方眼中,也有其無奈,首先面臨的就是警力不足的問題。一位從警多年的朋友告訴筆者,拿中國很多城市自行車失竊來說,案件太多,而且往往是慣犯或者流動作案,困難不小,當然要破案當然不是問題,問題是願不願意去,有沒有那麼多人去破案呢?
  第二個問題則是由此帶來的觀念問題。外國人能得到警方20分鐘尋包的待遇,但是普通人卻沒有。根本原因在於,普通人丟失一輛自行車、一個包裹找不找的回來在很多民警眼中卻是與其無關的小事。找回來了不算立功,找不回來也不會受到處罰——沒有處罰,就這麼任性!
  外國人在中國享受慣了VIP待遇,似乎國人只能享受“國人”的待遇,也理所應當。然而,不得不強調的是,一個國家的國民,如果在自己的祖國都不能享受到正常的“國人”待遇,那麼出了國門,你又怎麼會得到別人的尊重,你又何來奢望別國給你外國友人的VIP待遇呢?
  警方能給外國友人的VIP待遇,更應該惠及普通人。警力不足的問題提了好多年,應該儘快解決。但市民頻繁丟自行車,這顯而易見是城市治安管理的疏漏,行政權力機關應當負責,當發生失竊事件時,“警方迅速破案”的待遇應該惠及普通人。外籍男子丟了包在出租車上,深圳警方動用各種技術手段,20分鐘尋回,我們更期待以後有普通市民丟了行李,深圳警方能不辭辛苦,解民困苦。對普通人權益地捍衛,給普通人以VIP待遇,才能讓每一個人挺直腰板,活得有尊嚴。
  文/梁雲風
  
  (辣味時評,一掃就行!歡迎各位親愛的作者關註紅辣椒評論官方微信!同時官方微信平臺將不斷推薦展示優秀作者!)  (原標題:外國人的VIP待遇也應惠及普通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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