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制網北京6月23日訊 記者蔡岩紅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、國家發改委、工業信息化部、住房城鄉建設部和國家能源局等五部委近日聯合發出通知,要求加強城鄉規劃和建築、管線工程設計安全管理工作,明確已納入城鄉規劃的管網建設用地,不得擅自改變用途,以確保管道運行安全。
  通知指出,山東省青島市“11?22”中石化東黃輸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別重大事故,暴露出一些地區在城鄉規劃和管線工程設計中存在著隱患和問題。如,部分城鄉規劃和管線工程設計對安全生產要求考慮不充分,產生安全隱患;違反已經批准的城鄉規划進行設計、建設,產生隱蔽致災隱患;因城鄉規劃和建築、管線工程設計與建設不符合國家標準規範而發生事故或險情。
  對此,五部委要求,各地區、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牢牢堅守“發展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”這條紅線,在組織編製行業、區域、流域、海域等各類建設、開發利用規劃時,要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則,確保安全生產工作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同步部署、同步推進、同步實施、同步考核評估。
  加強源頭安全風險評價,落實城鄉規劃和建築、管線工程設計的安全保障條件。通知明確,制定城鄉規劃時,要加強對規劃區域的安全風險的前期研究和分析。根據重大危險源的分佈和事故後果嚴重程度,有效設定整個區域的安全保障和應急處置能力。
  通知強調,加強各類管網設施新、改、擴建的規劃制定和工程設計的監督管理,地上地下工程管線規劃佈局、敷設,應嚴格執行相關專業技術規範對安全間距以及穿越、跨越工程的安全規定。從嚴審批涉及“兩重點一重大”(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、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和重大危險源)的建設項目。  (原標題:五部委:納入城鄉管網用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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